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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ST东方的投资者需要准备、提交的资料和证据主要有:
1、身份证原件或者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过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本所可以帮助联系河北省直的公证机关,对河北省的投资者一并进行公证,这样省时、省力,并且费用低。其他地方的投资者要求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股东卡及其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对帐单;
可以向所在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办点打印,但是必须包括ST东方的全部交易过程。如果不能打印交割单,可以用对帐单代之。内容应当包括:买卖时间、买卖品种及代码、数量、单价、买卖方向(即买还是卖);若有送配股以及分红,应当注明。
打印的材料应当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并请求打印单位盖章。
4、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家庭住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电话、手机、电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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