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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洪增律师,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法律硕士,祖籍邯郸。
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1995年大学毕业同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毕业后从事两年教育工作,之后在市政府法制局、市仲裁委员会工作。1999年辞职后专职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起担任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职务。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人民满意的律师”、“诚信律师”、“优秀律师”、“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2003年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任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对外联络与宣传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上海证券报》投资者维权专家志愿团成员、《证券时报》证券法律顾问团成员、“股市3.15网站”和“股民呼叫中心”主持嘉宾、中国市场主体铸信维权联盟理事等社会职务。
薛律师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时起,就以证券、投资、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为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在明确目标的指导下,薛律师从事的专业法律服务也逐渐得到业内人士和社会各界的认可,社会知名度也在逐渐攀升。目前,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在互联网上搜索到的关于薛洪增律师的信息和新闻可达十余页之多,其中大部分都是薛洪增律师撰写的有关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文章和媒体报道薛律师保护投资者事迹的内容。
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薛律师进行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广泛的业务合作交流。2000年参加“新世纪中国律师发展战略研讨会”,同全国500多名律师精英一起对中国律师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探讨,明确了中国律师今后发展的方向;2002年10月参加了“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市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3年8月,薛律师同全国知名的投资者维权律师上海宋一欣律师一起联合在石家庄白楼宾馆举办了“虚假陈述案件诉讼代理研讨会”,开创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投资者维权的律师进行密切合作的先河。2004年10月在北京清华大学参加了“第三届中国商法论坛”,同王保树、汤欣、吴弘等国内知名商法专家一起对中国商法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在司法实践上,薛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东方电子公司等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国内十省市500余名东方电子投资者委托薛律师代理该案,河北电视台、中国证券报、燕赵都市报、新浪网等数十家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首开河北律师从事证券民事赔偿业务之先河,为河北律师法律服务领域的拓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代理的海南股民起诉济南轻骑等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于
2005年12月6日
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通过诉讼的方式为规范上市公司管理、协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尽了微薄之力。目前正在代理股民诉讼科龙电器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
另外,薛律师还在支持投资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应有的贡献。2003年,上市公司“世纪中天”崩盘后,薛洪增律师指导厦门投资者陈国珊揭开了世纪中天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套取投资者资金、转嫁投资风险的面纱,并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薛律师撰写的《圈套为谁而设---世纪中天股价跳水背后的故事》的文章,全面揭露了世纪中天的股价连续13个交易日跌停的幕后原因,《证券市场周刊》、《福建之窗》等媒体分别刊发了“世纪中天崩盘案:幕后庄家遁形
券商推三阻四》”、“世纪中天崩盘,厦门股民洒泪 ”的文章报道了薛律师的事迹。同年,薛律师还指导退市公司“银山化工”的投资者以召开“类别股东大会”的方式,成功挫败“银山化工”的大股东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企图代替“银山化工”进行代办转让的阴谋,有效的维护了该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银山化工以股东大会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股东会决议。鉴于该股东会决议的事项仅涉及到中小股东利益这一特点,结合该公司的章程,薛律师指导该公司的中小股东提出了召开“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实行“大股东回避制度”,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上撰写了“银山化工股份置换能走多远”的文章,披露了银山化工违法进行股份置换的事实。在薛律师的指导下,由中小股东提出的召开“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因完全符合公司章程而被采纳。只有流通股股东参加的“类别股东大会”最终表决的结果,否决了在“全体股东大会”已经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防止了侵害中小股东利益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该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04年2月,专业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了《银山化工方案夭折、深中浩重组彷徨》的文章,报道了银山化工重组失败的结果。在该事件中实践的“类别股东大会制度”最终也被中国证券业管理机关作为一项制度在上市公司管理规范中进行了推广。此外,薛律师在
“宏智科技”因公司治理混乱被暂停交易案、“新疆屯河”股权被冻结案等证券市场热点事件上也进行了充分的关注,《新京报》等媒体曾进行了相关报道。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沟通方面,薛律师参与了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和全景网络共同进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以投资者在线维权专家的身份,通过全景网络开通的投资者互动平台和股民呼叫中心解答投资者的法律疑问,为沟通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薛律师撰写的《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内容谈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一文,被《全景网络》以独家专稿的方式刊登在网站的首页。薛律师率领的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还被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和全景网络授予“2005年度投资者在线维权特别贡献奖”,同时授予薛洪增律师“2005年度投资者在线维权十佳律师”称号。从2002年至今,薛洪增律师一直作为《上海证券报》投资者志愿团的专家参与投资者维权工作,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表了40余篇有关投资者维权方面的文章,其中《如何化解达尔曼股民之痛》、《ST轻骑:投资者诉讼维权路还有多长》、《法律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有效手段》、《委托手续费需要依法规范 》等文章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
2003年7月15日
刊发在《上海证券报》“今日头条”上的《高管任职回避制度有待完善》一文曾引起证券管理高层的关注。
由薛律师牵头,在全国范围内组建的“中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律师协作交流团”是中国证券史上第一个涉及证券民事赔偿的律师间协作组织,为证券民事赔偿领域律师间的合作建立了一个平台,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解放日报、潇湘晨报、新华网、雅虎网、和讯网、中国证券网、TOM.COM、中华网、21CN.COM等媒体都进行了广泛的报道。薛律师还应河北省企业家协会邀请,以公司法专家的身份在省企业家协会组织召开的《现代公司治理运作技巧研讨会》上专门为河北省部分企业负责人讲授了“公司收购和股权设置”问题,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
薛律师在巩固发展自己专长的同时,也在努力开拓新业务。其中包括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法人股)进行转让提供法律服务;为河北省民营企业在国内、海外上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联合国内投资、法律、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建立“投资风险管理联盟”,为证券投资者和实业投资者减少和降低投资风险,解除投资危机提供专项服务提供管理服务等等。薛律师目前开辟的这些法律服务领域都是一些新领域,区别于省会大部分律师所从事的传统法律业务,不但拓展了律师法律服务的范围,而且可以满足高端客户对律师提出的较高层次的法律需求,有利于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
薛律师经过多年的知识积累和法律实践,完全能够熟练运用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借鉴上市公司的管理规程,帮助非上市股份公司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管理,协助非上市股份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工作;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均衡股东之间的利益,最大限度的维护大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为股权托管、股权协议转让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对有关股权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能够解答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托管、股权交易等法律问题,协调解决股权纠纷;可以担任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接受中小股东的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担任非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协调人,做公司与股东沟通的桥梁等。
薛洪增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参政议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国家法制的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出谋划策,先后以法律专家的身份参加了各级人大组织的立法专家论证和听证,包括对《河北省私营企业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的论证等。应原河北省企业工委的邀请,为政府处理国有企业之间产权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上的帮助。薛律师参政议政的事迹,《人民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石家庄日报》曾经进行了专门报道。
薛律师愿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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